申
请
者 |
本人或委托他人代办 |
本人或委托他人代办 |
家属或委托他人代办 |
父母或家属 |
本人或委托他人代办 |
受
理
方
式 |
须挂号 1.电话预约挂号 2.或现场挂号 |
现场办理 |
第一医疗大楼地下一楼病历课受理 |
由本院四楼
事务处受理 |
由一楼服务台代收 |
申
请
程
序 |
请携带身分证或户口名簿(正本),於该主治医师看诊时段挂号开立之。看诊医师开立诊断书後,请至一楼挂号收费柜台缴费用印。 |
备齐相关证件文件,并填写『病历资料申请书暨委托同意书』於一楼转介服务中心办理。 |
患者出院後48小时内往生者,需填写死亡时间证明书(请病房护士提供)并携带过往者身分证,
至第一医疗大楼地下一楼病历课等候医师开立;领取死亡证明书後再至一楼挂号收费柜台缴费用印。 |
请携带父亲及母亲的身分证正本(或户口名簿正本或一个月内户籍誊本正本)及儿童健康手册至本院四楼事务处办理。
英文出生证明:备证件:父亲及母亲及个案的身分证正本(或户口名簿正本或一个月内户籍誊本正本)父母亲有外国国籍者须备护照正本与影印本及三者的英文名字(与护照一致)至本院四楼事务处办理,申请日隔天起三个工作天後领取 |
由医师开立重大伤病申请书至收费柜台缴费後再到一楼服务台申请;约15天後至一楼服务台领取。 |
受
理
时
间 |
同门诊看诊时间 |
周一至周五:
上午08:00~16:30
周六:
上午08:00~11:30 |
周一至周五:
上午09:00~11:30
下午14:00~16:30
周六:
上午09:00~11:00 |
周一至周五:
上午08:30~11:30,
下午13:30~16:30、
周六:
上午08:30~11:30 |
周一至周五
早上8:00~晚上9:00
周六
早上9:00~下午2:00 |
注
意
事
项 |
1. 患者本人办理:请携带患者身分证(正本)或户口名簿(正本)。
2. 委托他人代办:请携带委托人与受委托人身分证(正本)或户口名簿(正本)及印章,填写 『病历资料申请书暨委托同意书』,
需有 "委托人之签名"及"受委托人之签名"。
3.二十岁以下由监护人(父母亲)代办者,请携带病人及监护人身分证(正本)与户口名簿(正本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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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患者本人办理: 请携带身分证(正本)并填写『病历资料申请书暨委托同意书』,於一楼转介服务中心办理。
2. 委托他人代办: 请携带委托人与受委托人身分证(正本)以供查验、影印留存,并须填写『病历资料申请书暨委托同意书』,
需有 "委托人之签名"及"受委托人之签名"。
3. 二十岁以下由监护人(父母亲)代办者,请携带病人及监护人身分证(正本)与户口名簿(正本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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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请携带往生者身分证正本或户口名簿正本及死亡时间证明书(必须有二个人盖章证明)
2.『首次申请後再返院申请死亡证明书者,以病历资料复制申请程序办理』,请洽一楼挂号收费柜台办理 |
请携带往生者身分证正本或户口名簿正本及死亡时间证明书(必须有二个人盖章证明) |
外籍新娘请携带居留证正本或护照正本。 大陆新娘请携带旅行证正本(内含统一证号) |